欧联网10月25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指出,政府正在考虑为外劳提供社会保障,让外劳与本地员工一样受到1952年员工赔偿法令及1969年社会安全法令的保障,而研究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
他说,这是要确保马来西亚遵守国际劳工组织第19条款涉及社会保障平等条约法则。
古拉周三(当地时间24日)在怡保工业培训学院举行的外劳管理委员会的对话会上致词如是披露,由于未能出席,其演词由掌管霹州人力资源事务的行政议员西华尼申代读。
此外,他表示,今年至8月为止,持有临时工作准证的外劳人数达到175万人,与10年前的206万人数相比已经减少,同时,外劳在马来西亚的人力市场比例在过去10年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19.3%,跌至目前的11.7%,下降的比例达到7.6%。
他透露,10年前,持有临时工作准证的外劳当中有35.3%是在制造业领域工作,25.3%在农业与园丘领域,14.9%在建筑业领域,10.3%及14.2%分别在服务领域工作及充当家庭佣人。
他说,今年的情况是37.1%持有临时工作准证的外劳是在制造领域工作,在建筑业的比例占了17.8%,园丘业15.8%,服务业13.7%,农业8.5%,及充当家庭佣人7.16%。
他表示,过去10年的外劳就业趋势并没有改变,主要是在制造业领域就业,其次是在农业及建筑业领域工作。
他又说,迄今人力资源部已经举行了8场外劳管理委员会的对话会,总共收集了37项备忘录及340项建议。
他指出,外劳管理委员会会收集各项来自职工会、雇主代表的建议,以便提呈予政府,进而使马来西亚的外劳管理更加的成熟。
他说,希望联盟执政中央后,人力资源部与内政部就针对外劳管理事务收集意见,为了减少繁文缛节,政府已经朝向一个系统来处理外劳的工作申请以及允许雇主延长外劳的工作准证,让工作超过10年的外劳准证延长至13年,每名外劳的每年人头税是1万令吉。
他指出,与此同时,政府正在探讨多层人头税的体制,人头税率是依据雇主所聘用外劳数目而定,聘用越多的外劳,所需缴付的人头税率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