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联网8月2日电 据《欧洲时报》报道,8月1日,法国国民议会最后一读审议通过《避难与移民法》案后,这套法案最终获国会两院通过。议会最终表决时,法案以100票赞成、25票反对以及11票弃权通过。议会多数派共和国前进党-民主联盟的议员投了赞成票,右派和左派议员都投了反对票。
据报道,法国内政部长科隆标榜这套法案是一套“平衡”的法案,一方面方便驱逐申请避难被拒的人,另一方面能更好地接待获准避难的人。但法案内容引起了许多争议,遭到左派和右派的强烈批评,双方批评的理由迥异。在执政党内部也引起了激烈的辩论。
社会党指责这套法案“与法国的宪法原则背道而驰”;法共指责它“把申请避难者当成犯罪嫌疑人”;不屈的法兰西党指责共和党“甘愿当马克龙派的有用的傻子,以平衡的法案的名义通过一套不人道的法律”。据报道,国会最终通过的法案内容如下。
在避难和接待难民方面,基本原则是把当局审核申请案卷的期限,从目前大约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包括当事人上诉的时间在内。为此,法案包含相应措施:在当事人进入法国后,递交避难申请书的期限从120天缩短为90天,超过这个期限,申请案卷仍会处理,但可能以“加速程序”审理。
同时,方便警方驱逐某些申请避难被拒的人;紧急接待所和法国移民融入局之间交换申请避难者以及难民的信息;向“补充”难民和无国籍难民发放4年的居留证;未成年人申请家庭团聚条件将扩大到与兄弟姐妹团聚;“尚未能够登记申请避难”的外国人也可能获保护等。
此外,据宪法委员会的决定,根据“博爱原则”,如果不是为了谋利,帮助无证外国人在法国通行和居留,不再受到刑事处罚;未获得法国保护避难者与无国籍者办事处答复的避难申请者,可在提出避难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工作证。如果该局在当事人提出工作证申请两个月后未答复,视作批准。
在打击非法移民方面,如果非法移民阻挠有关当局对自己执行驱逐出境程序,行政留置中心对这类非法移民的留置期限从45天延长为90天:在核查当事人的居留权时,行政留置时限从16小时增加到24小时,同时增加有关机构的调查权力;遇到威胁公共秩序的情况时,强化对滋事者实行监视居住(软禁)措施,可实施连续3小时监视。
同时,被留置的外国人如果自愿返回祖国,可能给予资助;在负责裁决释放或监禁程序和行政法庭的庭审程序方面,扩大应用远距视频听证模式;据参议院添加的一个条款,在海外省马约特岛,为了应付来自科摩罗的非法移民潮,采用出生地制国籍法,在马约特岛出生的小孩,出生那一天,只要父母中有一方在法国领土上合法居留3个月以上,就是法国籍。
而在居留方面,扩大“人才护照”的发放对象,增设其他类别的受益者。“人才护照”是4年的居留证,向10类外国人发放,包括高级专业领薪职工、研究员、艺术家等。
同时,将方便外国留学研究人员定居法国;在居留权方面,给遭受家暴的人提供特殊的保护措施等等。